公主岭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9月7日,公主岭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长春市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报告;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有关领导辞职。
会议表决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刚等3名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崔振生辞职的决定(草案)》。
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刘百军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华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姜立国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秦力民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任命:
王汉忠为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秉龙为公主岭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福东为公主岭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薛成君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周岩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梦迪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雪莲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飞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表决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庄军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庄军辞去公主岭市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薛成君为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表决通过《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立宝同志辞职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赵立宝辞去公主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来源:公主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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