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已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开通电话和邮箱。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开始,至2022年3月完成。
举报重点为“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对此,广州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检查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市教育局称,在日常学习中,万一发现学校有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等情况,或者遇到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老师,欢迎社会各界举报!
整治重点内容清单(负面清单)
一、整治重点内容
围绕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相关规定,开展对照检查、严肃处理、警示教育,重点整治:
(一)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1. 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 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 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1. 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 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 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相关其他问题
1. 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2.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违规竞赛。
二、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举报电话和邮箱
【记者】黄锦辉
【作者】 黄锦辉
广东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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