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开始,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出现了两件稀事,第一件事是陆陆续续有17人在晋城镇失踪,第二件事是市场有人支起摊子卖鸵鸟肉,前者“稀”在失踪的人数实在太多,后者“稀”在原来鸵鸟也可以端上餐桌,不过相信很多人都觉得,这两件事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可偏偏因为一个人它们联系在一起了。
这个人就是张某明,是他一手缔造了可怕的昆明5·10连环失踪案,也是他让云南昆明人从此对鸵鸟肉都敬而远之,那么这个人到底做了什么?张某明就是南门村人,他有一个村里人避之不及的家庭,首先他的母亲很暴力,因为虐打儿媳为村里人不齿,然后是他的二哥,拿锄头把人直接锄死了,从此村里人看他家就戴上了有色眼镜。
这样一来一出生就沉默寡言的张某明就更不被人所喜爱,当然也还是有些人就是热情开朗不计较这些,那个人就是陆某荣,他和张某明是小学同学,对张某明很好,好到1974年两人一起玩耍到大晚上,他见张某明进不了门了,于是就邀请他到自己家中睡觉,结果睡到半夜发现张某明把他绑在了床上,正在拿刀砍他。
幸好之后陆某荣的呼痛声吵醒了他的父母,父母将张某明拉开,他才不至于死掉,但陆某荣受伤严重,治疗费用巨高,家中可谓损失惨重,也因此张某明被抓起来开了批斗大会,随后被关进劳教所劳动改造了6个月,可这6个月并没有让他意识到自己的恐怖,反而将他心中的罪恶全都激发了出来。
那是1978年,张某明在瓦窑厂工作,又有一位男性杨某荣不计较他的从前,和他当上了好朋友,可张某明似乎并没有人类的情感,这一次他选择在某个晚上把杨某荣杀掉,折断手脚后扔进河里,要不是河水把尸体冲到洞穴,在半个月后被人找到,警方根据线索把他带回派出所,可能张某明就这样瞒天过海了。
不过张某明很能装,再次以自己不清楚,可能是在梦游等等借口,在全体村民签名要求判其死刑,而他确实存在“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只判了死缓,“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根据《刑法》规定,死缓如果两年内没有再故意犯罪,那么就会改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期间表现良好,就能获得减刑机会,1997年张某明得以出狱。
19年过去了张某明依然是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回到村子里,其实没有太多人乐于去招惹他、敢于招惹他,甚至还时不时释放一点好意给他,但张某明的回报方式是那样的残忍,表面上看他过着一个偶尔被雇佣着砍砍树,没事就去下下棋,建着一个冷冻库不用下地的悠闲生活,但实际在人们的视野盲区,他就是一个恶魔。
他经常晃荡在村里面寻找合适的男性目标,一旦选中就会选一个时机拉着板车,将人从身后勒死,然后放上板车给拉回去,选择男性目标和杀死后拉回去,在于张某明其实是名副其实的“汉尼拔”,他吃人肉,还觉得男性的肉比女性的肉要好吃,这些肉吃不完的话,他把它们装在冷库里,之后以鸵鸟肉名义摆上摊子去卖掉。
就这样,一个连环杀人案和鸵鸟肉摆放在了一条线上,并且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可因为这两件事实在是看不出什么关系,加上当地某些警方不作为,每次有人失踪都拿“这么大人了,没事的”“是走失,不能立案”“不要听别人造谣”给搪塞回去,因此明明这么多起失踪,却始终没有官方介入调查,张某明一直逍遥法外。
甚至是2011年张某明一次失手,把答案就摆在了眼前,他们仍然没有察觉异常,那时候是张某明袭击了放学回家的张某原,由于位置离张某原家很近,张某原呼救后其父母立马赶过来抓住了张某明,结果警方说张某明有精神问题,《刑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从轻或减轻处罚,加上孩子也没有受到太严重的伤害,立案很难,此事不了了之。
若不是2012年有家长忍无可忍,觉得整整17起失踪案件,居然都没有被立案,实在是匪夷所思,然后找到了媒体曝光,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害,又有多少人不经意间吃到鸵鸟肉,彼时5月3日昆明警方成立专案组,发现所有失踪案件都在以张某明家700米范围内,并在他家中、冷库、地里找到了装着人体组织的塑料桶,一切才真相大白。
2012年7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是多次采用肢解等残酷手段杀人,导致11人以上人员死亡,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影响更是重大,他再也不能拿精神病来为自己辩护,法院依据《刑法》判处其死刑,2013年1月10日从始至终面无表情的张某明作为一个噩梦消失在了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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