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永泰法院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执行便民“五个一”机制,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坚持情理与法理并重,力度与速度并举,强度与温度不减,攻坚克难,妥善化解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
裁决书生效后,因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义务,丁某无奈之下于2021年7月1日向永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工作人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可供执行。
2021年8月5日,执行工作人员依职权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并通过案款系统将该笔赔偿款全部发放至丁某的银行账户,赢得了丁某真诚“点赞”。
判决生效后,叶某拒不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林某于2021年7月12日向永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叶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判决的后果。
迫于法律的威慑,叶某于2021年7月19日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案件仅用时7天就执行完毕。
后汤某未按约定还款,陈某于2021年1月起分批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工作人员对汤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对其名下银行账户进行额度冻结。
执行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汤某,汤某均无动于衷。
考虑汤某年纪尚轻,如果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对其今后任职、就业产生较大影响,执行工作人员便多次与汤某联系,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
执行不仅仅只有强硬,也需要用心用情软化被执行人。在执行工作人员多次温情说理、耐心劝导下,汤某于2021年7月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永泰法院始终以民生为本、民愿为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突出“民生保障”,自今年7月福建高院部署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已执结涉民生案件53件,执行到位 82.94万元,为6名确有困难当事人申请执行救助保险金13.24万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永泰县人民法院、大美永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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