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江河日下,踩雷的越来越多!
大名鼎鼎的东兴证券,两年前绝不会想到,他会栽到泰禾手里,踩雷泰禾。
东兴证券以股票质押方式为泰禾融资4亿
2016年12月9日,东兴公司与泰禾公司签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根据这个协议约定,泰禾公司为资金融入方,东兴公司管理的东兴金选精质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资金融出方,东兴公司向泰禾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额共计人民币400000000元(4亿元),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0日,购回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44672222.22元,回购利率为年5.5%。
根据协议,泰禾公司向东兴证券质押其持有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732,流通股)共计37130000股。
2016年12月9日,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7130000股流通股的证券质押登记。
经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送股和泰禾公司补充质押,截至起诉日,泰禾公司向东兴公司质押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91980000股。2016年12月9日,东兴公司向泰禾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额400000000元。
泰禾资金链断裂,质押式回购交易两次延期
2018年,泰禾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暴雷的消息已经在业内疯传,当年12月10日,东兴公司与泰禾公司签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延期回购协议书》,约定交易回购日延期至2019年12月10日,延期利率为年9.5%,延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443477777.78元。
2019年,这份回购再次延期。这次约定交易回购日再一次延期至2020年12月10日,延期利率为年9.5%,延期回购金额为人民币443477777.78元。
其实,此时中兴证券应该发现,他已经踩了泰禾的雷。这笔交易,泰禾公司先后支付本金2000万、3000万和1000万元,到2020年夏天东兴证券起诉泰禾时起,扣除已支付本金金额,泰禾公司仍欠付东兴公司购回交易本金340000000元(3.4亿)。
从2020年3月20日起,泰禾也再没有依照协议约定支付东兴证券利息。
泰禾资金链断裂,东兴证券要求提前回购遭拒
2020年,东兴证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泰禾自2020年1月起,有多笔被执行案件情况。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持续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但泰禾公司均未履行有效的提高履约保障比例的措施。东兴证券认为,上述事实已触发《业务协议》约定的提前购回条款。
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22日,东兴证券先后向泰禾公司发出三封《风险提示函》,要求泰禾按照《业务协议》第三十五条(二)约定尽快办理提前购回交易。但泰禾始终未进行提前回购。
2020年7月,东兴证券将泰禾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法院一审宣判,泰禾败诉,还钱
法院于2020年末作出判决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回交易本金340000000元;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利息、税费和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法院认定,2020年3月20日之前的违约金数额为14450000元;自2020年3月20日起,回购利息、税费和违约金合计以购回交易本金34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购回交易本金付清之日止。
法院同时判决,泰禾要偿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损失共计764193.59元;东兴证券有权以拍卖、变卖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91980000股及其派生权益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泰禾完败,法律是公正的。
令东兴证券没想到的,他不仅踩雷,还踩屎,泰禾竟然上诉了
2021年3月,泰禾竟然上诉了。泰禾认为,他无须向东兴公司支付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止的违约金2720000元;回购利息、税费和违约金应按年利率15.4%为标准计算。
同时,泰禾认为,他无须向东兴公司支付律师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共计759193.59元;相应诉讼费用由东兴公司承担。
泰禾这份上诉还是让很多法律界人士感到惊讶,判的清清楚楚,连诉讼费都不想出,违约金也不想给。暴雷地产商的脑回路,果真无法理解。
法律判决,驳回泰禾上诉请求
经过一番折腾,法院作出判决,泰禾败诉,法院二审认为:
一审法院判令泰禾公司以未偿付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本金34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止,按照每日0.05%的违约金比率向东兴公司支付逾期购回违约金2720000元正确。
本案系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产生的纠纷,而非民间借贷纠纷,自2020年3月20日起计算至购回交易本金付清之日止,产生的利息、税费和违约金,合计按年利率24%计算。一审法院上述认定并无不当。
法院最终判决:
-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及理由均不能成立,法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官司是赢了,但是东兴证券踩到的这个雷已经炸了,和泰禾目前的几千件败诉官司一样,赢家能拿到钱的几率大多很小。毕竟,泰禾被法院限高800多次的事例在那里摆着呢。
名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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