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齐家,带动全社会形成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
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意见》的热潮中,崇左市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严重违纪违法案再次成为反面教材。
陈英理想信念滑坡,初心使命忘却,对自己放纵放任,对家属失管失教,纵容胞弟陈祺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承揽项目,双双堕入犯罪深渊。
教育项目建设滞后牵出“受贿姐弟档”
“学生宿舍没能按时竣工,孩子只能托管到学校外面……”2018年春季学期,扶绥县一些学生家长向教育部门反映。
问题由来已久。2014年至2018年,扶绥县通过中央和自治区教育奖补资金和专项资金,立项建设教育项目104个。2018年6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扶绥县有28个教育项目仍未竣工,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
2018年6月,崇左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案件初核程序。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来陈英插手工程项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
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下,崇左市纪委监委对陈英立案审查。调查发现,扶绥县有28个项目集中落在建筑老板李某的手上。
这个老板为何能承揽到大量的教育项目?调查发现,李某和一个叫陈祺的男子交往甚密,资金往来也透露出不寻常。
这个陈祺,就是陈英的弟弟。调查人员抽丝剥茧,逐步掌握陈英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陈祺承揽教育工程项目的证据。
2018年11月20日,陈英和陈祺同时被依法留置审查。
插手分管领域项目铺设姐弟敛财路
“80后”陈英从政前是音乐老师,弹得一手好钢琴。她担任县党政领导,帮弟弟敛财可谓是不遗余力。
2014年下半年,扶绥县计划投入10亿元左右大兴教育项目。陈英利用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陈祺承揽教育项目,再由陈祺把项目转包给老板实施,从中非法牟利。
陈祺心领神会,找到曾在房地产公司共事过的李某。陈祺按照项目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李某的好处费,项目决算后所得利润两人对半分成。在陈英操弄下,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陈祺顺利拿到28个项目承建权。陈祺一转手,获利近720万元。
即使这样,姐弟俩依然觉得“回报太慢”。
“做招投标代理来钱快,周期短。”陈祺向陈英建议。他说有公司找他一起做招标代理业务,自己可以拿好处费。陈英与弟弟一拍即合。
经陈英打招呼,陈祺代理的两家公司成功拿到投标代理资格。陈英分管的教育均衡项目,都委托给陈祺的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有意愿承揽工程项目的老板,必须向陈祺额外支付项目合同价1%的好处费作为确保中标的费用。
在陈英插手干预下,当地形成了“拿教育项目找陈祺”的潜规则。就这样,2016年底至2018年6月,陈祺非法牟利近470万元。
家风沦丧,姐弟同腐。崇左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陈英陈祺涉嫌共同受贿累计1200万多元。
治家不严家风败坏导致家庭腐败
家风败坏导致家庭腐败,是陈英案的鲜明特点。
陈英成长在单亲家庭,从小和母亲、弟弟陈祺相依为命。陈英溺爱弟弟无以复加,调到哪工作就让弟弟跟到哪。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但陈英没有和党同心同德,反而与党心民意背道而驰。在弟弟的催化下,陈英原本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消失殆尽,迷失在金钱和物质世界里。
陈英任扶绥县领导后,和弟弟沆瀣一气,这种坏家风摧毁了原本很有前途的年轻女干部,摧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2019年12月,法院对陈英、陈祺受贿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处陈英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陈祺有期徒刑十一年。
来源:广西日报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