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荔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岗位一
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平台日常更新维护;
2.新媒体作品内容策划、编辑制作;
3.检察新闻宣传采编与写作;
4.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新媒体产品制作能力,能适用新媒体宣传工作需要;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优先录取条件:从事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运营工作、能够熟练掌握PS、AE等常用后期图形图像编辑软件、具有摄影摄像特长、有扎实的美术功底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新闻或文学作品(需附相关作品)。
6.符合检察院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二
岗位职责
1.从事综合文稿、检察信息等文字综合工作;
2.日常文件收发、通讯,以及办文、办会、摄影摄像等事项;
3.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检察保密相关规定;
2.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优先录取条件:以往有在机关单位从事过综合文字岗位工作,相关文字作品有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刊登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符合检察院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02
禁止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03
岗位待遇
按劳务派遣用工及本院相关制度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04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17日
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填写),并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作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八闽健康码截图等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邮箱ptlcjc@126.com。
05
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通知报名者审查结果,并告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笔试相关事宜;
2.笔试:由我院组织笔试。笔试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面试:由我院具有干部人事工作经验、面试考官资格等人员组成面试组,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我院重新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06
联系方式
政治部:6702229,13205946186
本公告由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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