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本周三)起,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城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集中劝导整治行动。
01
整治时间
①
8月11日至8月31日
——全市集中劝导整治阶段
②
8月11日为全市集中劝导整治行动启动日
暨全市第一次统一行动
③
9月1日之后
——常态化劝导整治阶段
02
整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①
集中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文明行为
②
集中整治电动轻便摩托车驾乘人员
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③
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假牌假证、
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违规载人
等交通违法行为
03
整治重点区域
临桂区、五城区等主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
工作措施
Job Measures
1
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拦停,检查其是否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劝导其佩戴安全头盔;其随车没有携带安全头盔的,告知其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向其赠送头盔,但要求当事人签署《自觉佩戴头盔承诺书》,并记录当事人各项信息。
2
集中劝导整治期间,发现被拦查的当事人属于第二次不戴安全头盔的,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后,并将其个人信息录入系统;同时,根据其第一次被查时签署的《自觉佩戴头盔承诺书》相关承诺,监督其自行选择“在学习教育点抄写法规、保证书”、“自愿配合交警劝导、维护交通秩序20分钟”以及“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交通认识,并征集20条以上“点赞””等方式,切实提高自身和周边群众的交通文明、安全意识。第三次及更多次被查处不戴头盔的,按照以上方式进行教育劝导。
3
集中整治(处罚)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头盔以及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假牌假证以及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4
8月11日之后,将每周二、周五定为全市集中劝导整治统一行动。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多警种、多点位集中劝导整治行动,形成全市严管氛围;其他时期,将结合“减量控大”整治城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工作,开展常态化劝导整治。
骑乘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时
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购买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
并在驾乘时佩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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