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湖南资兴市公安局因有部分警车超编无法上牌,便自制了车牌安装在这些警车上。8月3日,此消息被当地市民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热议。当天中午,资兴市委发布通报称,已将相关车辆封存,并启动调查,将依法依规处理。
8月3日,网传消息称,湖南郴州资兴市公安局使用的一辆警车上挂着的是自制的车牌,并且警车已经上路。极目新闻记者从网传视频中看到,路边停着的一辆警车上挂着一张白色的车牌,车牌上的号码为“资 10003警”,车牌下方标注着“资兴市公安局内部使用”。
资兴市公安局民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由于当地的警车不够用,去年购买一批车后,这批车因为超编无法上牌,因此自制了车牌。这些车辆只在市内巡逻,不去外地出差。
3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资兴市公安局及郴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记者随后联系到资兴市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以官方通报为准。记者又问为何涉事单位能拿到超编的车辆,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希望记者等待官方通报。
3日中午12时许,资兴市委政法委通过“资兴发布”通报称,涉事车辆为五座锂电池车,车牌系资兴市公安局自制车牌,用于景区道路巡逻。目前,资兴市已将相关车辆封存,并对此次事件启动调查程序,将依法依规处理。
据公安部发布的《警车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以及伪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强制拆除、收缴警车牌证,并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多名网友留言提出了公务用车不足、不够用的问题,对资兴市公安局的这一做法表示理解。也有网友表示,公务用车不足的情况不应成为警方自制车牌的理由。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一名教授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按照资兴市公安局的说法,自制车牌的做法固然事出有因。但公安局作为执法机构,理应给公民树立遵法、守法的示范,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