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从即日起,出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遵守进入医院管理
1、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来院人员需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非检查需要请勿摘下)、测量体温及疫情防控码、行程码扫码后方可进入。如使用老年机、无微信、不会操作、无手机等问题,请按要求进行登记。
3、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及病史调查,如实陈述病史及活动轨迹。
4、候诊、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时间段,请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严格按照地标一米线距离排队。
二、遵守门诊管理
1、提倡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自助挂号,查看结果,减少人与人、人与物接触。
2、门诊提倡预约就诊。为避免人员聚集,门诊实行预约就诊,请按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医院。
3、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医一患一室”管理。如有特殊需要,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保持一米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各住院病区均不接诊门诊病人。
5、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1)体温高于37.3℃;
(2)有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者;
(3)近期活动轨迹与确诊患者重合的人员;
(4)来自国家公布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境外返虞人员。
三、遵守病房管理
1、入院患者及陪护均需要做核酸检测,必须有核酸检测单方可办理住院,发放陪护证。同时医生还会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如果医疗机构和医生认为有必要的,应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2、陪护人员继续实行“陪护证”管理制度,实行“一患一陪护”,进入病房自觉出示陪护证。
3、陪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如需更换陪护,须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并到护士站更新陪护信息。
4、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人员,不允许聚集聊天;除检查等诊疗相关需要,原则上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允许离开病房;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主动配合入院入病房管理及信息登记。
5、疫情防控期间,病房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探视,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语音、视频等方式慰问。
四、遵守核酸检测管理
患者及陪护人员要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发现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实行闭环管理,要落实相应的治疗和管控措施。
请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来源 虞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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