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下午,黄金堤乡一名耿姓群众手持一面“高效办实事 维权解民忧”的锦旗来到了大名县市场监管局,专程来感谢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快速妥善的解决其遇到的难题。
据悉
耿先生于2021年4月14日经12315投诉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其消费者权益。经了解,耿先生在该公司一次性购买了28袋硝基氮钾肥,该公司老板保证质量。第一次,耿先生购买了硝基氮钾肥18袋,第二次购买了硝基氮钾肥10袋,在蒜地施用硝基氮钾肥后,耿先生发现蒜苗全部受到损害,后联系该公司,该公司了提供4袋冲施肥,但是无明显改善,蒜的亩产量受到较大损失,情急之下就投诉到12315。
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在接到投诉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先后4次到耿先生家中和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面对面做工作,并积极联系农业专家现场进行指导,采取一切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最终,经市场监管人员调解,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耿先生达成协议,赔偿耿先生大蒜底肥56袋,玉米种28袋,双方握手言和,并签署了《大名县市场监管局投诉调解书》。2021年7月9日,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大蒜底肥56袋,玉米种28袋补偿给耿先生,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秉持为群众办好每件“关键小事”的工作态度,以实际出发,以群众诉求为关键点,尊重群众意愿,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切实做到为群众办理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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