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禹城法院伦镇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莒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当事人互殴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促进基层邻里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30日上午,禹城市伦镇某村王某亮因地界问题与王某强发生争吵,双方情绪异常激动,言语带刺,互不相让,进而矛盾升级。王某亮与王某强相互厮打,王某强将王某亮的鼻子打破,并用脚踹王某亮腹部,造成王某亮身体多处受伤,之后在禹城市人民医院治疗5天,花去医疗费4200元。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围绕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并迅速查清了双方发生打架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王某强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对王某亮处以罚款200元。
在公安民警的教育下,王某强虽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就王某亮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问题双方争议较大,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强坚持认为“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既然自己已被公安机关处罚,就不应赔偿王某亮任何损失了。
经过民警治安调解无果后,7月12日,王某亮持一纸诉状来到伦镇法庭,希望法庭主持公道,并要求王某强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6000元。
耐心调解
伦镇法庭庭长张凤强详细了解案情后,经当事人同意,联合莒镇司法所所长段小龙采取“背靠背”“换位思考”的方式进行思想疏导,耐心给双方当事人解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力求双方作出妥协让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强一次性赔偿王某亮医疗费等费用共计4200元整,并当场交付履行。至此,一起因地界纠纷引发的打仗斗殴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促进和谐
张凤强庭长介绍说:“该案双方争议虽看起来比较激烈,但主要是法律认识上存在偏差,通过主持诉前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完全可以通过非诉讼途径化解纠纷,极大的缩减当事人解纷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邻里纠纷是基层常见的矛盾纠纷,百姓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凡事都导入诉讼程序,闹得双方对簿公堂,一方落下“输了官司”之名,反而结下长期仇恨,不利于基层稳定和谐。近年来,我们与驻地乡镇党委政府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的作用,促成矛盾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多元化解纠纷,和平把事‘撂’下,为创建‘无讼无访社区’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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