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桂林市灌阳县一男子因在某短视频平台,发表辱警言论,被灌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
7月7日中午,有一段辱骂正在执勤的交警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显示,在灌阳县,一男子拍摄交警拆除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并附有侮辱性文字及语言。该短视频一时间在网络上传播。
当天,灌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巡查发现了这一条带有侮辱性的短视频,于是将视频转交至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经民警调查发现,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该视频的账号为10291218****,账号为卿某斌登记注册。民警立即将卿某斌依法传唤至城关派出所接受调查。
*视频为警方对卿某发布的短视频录屏
经询问,卿某斌交代当天上午在灌江路段看见交警拆除遮阳伞,为发泄自己的情绪,于是用手机摄录执勤交警并带有侮辱性言论,还将该视频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的违法事实。对于视频发布后在社会上产生的恶劣影响,卿某斌表示了后悔。
目前,违法嫌疑人卿某斌因寻衅滋事被灌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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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人民警察依法履职,维护法律权威,庄严不容侵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恶意辱警、传播涉警谣言等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依法运用法律维护执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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