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7日南昌市召开文明交通治理新闻发布会以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对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非机动车逆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等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严查严管,截止6月底,共查处十大不文明交通行为9.3万起。7月2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首次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寄送劝导信、不文明交通行为所在单位寄送文明交通提示函,让不文明交通行为人受到警示教育。
此次寄送文明交通个人劝导信及文明交通单位提示函的对象是6月17日至30日有两次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个人和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寄送信函、发送电子劝导信至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
6月17日至30日,存在2次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不文明交通行为个人所在单位涉及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等40家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寄送文明交通单位(含下属单位)提示函300封。
针对个人, 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南昌交警微信“点对点”精准发送 文明交通劝导信3000余封。
对于部分未送达或未查收的,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进行送达, 据统计已邮寄790余封。
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有效措施,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我市电动自行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同比下降13.9%。接下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按居住地人员分类将不文明交通行为抄告至其所在县区,开展针对性的精准宣传,联合多部门上门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提升片区居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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