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相关飞行活动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多省市发布禁飞通告。各位飞行爱好者需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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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的通告》。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单位、组织,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13日零时至2021年7月1日24时。
禁飞区域: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等4个行政区域设置净空限制区。
原文链接:公告|6月13日至7月1日,天津4个行政区设置净空限制区(微信公众号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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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升放、使用影响飞行安全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体的通告》。禁止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开展相关活动。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单位、组织,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1日。
禁飞区域:全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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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8日,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汇川分局发布《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在指定限飞区全天候禁止飞行。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5日。
禁飞区域:上海路街道办事处、大连路街道办事处、高桥街道办事处、洗马路街道办事处、董公寺街道办事处、高坪街道办事处、泗渡镇、板桥镇所有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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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吉林省梅河口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活动的通告》。在全市全部行政区内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单位、组织,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5日。
禁飞区域:我市全部行政区域内,从地面至无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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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禁止飞行的通告》。在净空限制区内禁止升放无人机、穿越机等航空模型、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单位、组织,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13日零时至2021年7月1日24时。
禁飞区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大兴等9个区的行政区域设置为净空限制区。
原文链接:公告|北京6月13日至7月1日禁飞无人机(微信公众号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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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禁止在西宁市辖区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单位、组织,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5日零时至2021年7月5日24时。
禁飞区域:西宁市辖区范围内。
原文链接:注意!青海两市禁飞无人机(微信公众号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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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关注人群:“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相关单位、组织,飞行爱好者。
禁飞时间: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7月10日。
禁飞区域:海东全市范围内。
原文链接:注意!青海两市禁飞无人机(微信公众号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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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州塔核心区域管理的通告,并从发布日起执行。通告对进入广州塔核心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列出18条禁止行为。
其中包括: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营营业性拍照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经营性行为;违反规定放飞无人机、遥控飞行玩具等“低慢小”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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