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消费者恶意差评”的案件,引发网友的热议。据当地的人民法院的判定,消费者张某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要求其在10日内删除所发的恶意评价,并且在《法治日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小米公司经济损失等30000元。
其实,伴随着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让很多的网站能够使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3.8万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同时,网络信用评价系统也成为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中挑选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决策参考之一。
事实上,近年来却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尤其是一些商家雇人刷好评,或者是通过提供一些优惠措施向消费者要好评,逐渐形成了刷好评的产业链。还更有人从中发现了差评的作用,如同行竞争者采用恶意差评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一些消费者通过恶意差评来敲诈勒索。所造成一部分的商家花钱息事宁人的做法,更是助长了歪风邪气。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如今的市场经济里,它既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信用经济。倘若是缺少信用,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虽说市场经济表面上看是物的交换,但不难发现其背后却是存在良心的交换。对此,只有本着良心,才能把交换的对方看做是人,也是做人的道理、以及是经商必须要具备的诚信。正如业内人士所说的,“这种雇人刷好评或恶意差评,均都是对市场构成不正当的经营,最终会被其中的所带来伤害。“
总的来说,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既要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恪守诚信美德,做义利兼顾的实践者,还要杜绝一些“雇人刷评论“做法。同时,每一位消费者要诚实守信,争做“道德经济”的建设者,更不能通过“恶意差评”实施坑蒙拐骗行为。对此,建议相关的执法部门,应从多角度采取措施,加大法律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商家和消费者明白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不仅要对雇人刷好评或“恶意差评”案件进行曝光,而且要对雇人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的失信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以提高其违法成本。
责任编辑:汉闻评论员 佳佳 (未经授权,禁止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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