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漫湾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程序,漫湾司法所利用漫湾政府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契机,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与学习会议,培训通过发放材料与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
参加培训学习的有辖区11个村委会支书主任、副支书和各村综治信息员40余人。在培训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云县社会矛盾纠纷简易程序受理调处基本情况登记表>,讲解纠纷受理调处登记要求并传达学习人民调解的任务,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中的纠纷审查,着重强调不能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形,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审判的;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等情形,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能受理。并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形式、内容等做了培训学习,强调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主体合法,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合法,比如在土地流转协议中,不能陈述为“土地买卖”,转让时间不能出现“永久转让”等用语,并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讲解,并建议村干部对调处不成功的纠纷,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纠纷处理建议书>。
结合当前乡镇村委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日常到司法所咨询人身损害赔偿人员较多的情形,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伤残鉴定等知识进行了交流学习。
通过开展培训与学习,有利于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加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沟通交流,对于做好镇综治维稳工作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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