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3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公司参股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华新材”)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振华新材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振华新材560万股,占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1.69%。公司持有的振华新材上述股份自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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