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市主城区南部的重要门户节点——万宁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规划范围用地总面积达1059.71公顷(合15895.65亩),总人口规模容量为11万人。
其中,规划区总建设用地807.69公顷(合12115.35亩),包含居住用地307.57公顷(合4613.55亩),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108.25公顷(合1623.75亩),商业服务业用地136.99公顷(合2054.8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59公顷(合1433.85亩)等。
根据规划区发展定位显示,万宁城南片区将作为万宁市行政、文化中心;万宁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发展居住、商贸物流、行政办公、文旅休闲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城市片区。
官网公示截图
附公示原文:
《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及建议,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1、万宁市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anning.hainan.gov.cn)。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gjgtkjgh@hainan.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万城镇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上前;咨询电话:62228351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1日
《万宁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简介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万宁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2030年开发边界为基础,结合规划区发展方向,拟定规划范围东起东山岭风景名胜区,西接万宁水库,北靠万宁市城北新区,南至车头村、新兴村,规划范围用地面积1059.71公顷。
规划目标
城南片区与长丰镇区共同作为万宁市主城区南部的重要门户节点,占据主城区连接东部沿海旅游区的绝佳区位,定位其未来的发展目标为:
万宁市中心城区南部门户,立足产业和人的多样化诉求,依托政治、文化资源优势,挖掘文化特色,优化片区功能,补齐服务短板,培育幸福产业,将片区从功能相对单一的“居住区”发展成为“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互动叠加的综合发展片区。
发展定位
立足于规划区现有资源,结合片区发展目标,确定城南片区的发展定位,具体如下:
万宁市行政、文化中心;万宁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发展居住、商贸物流、行政办公、文旅休闲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城市片区。
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至规划末期,规划区总人口规模容量为11万人。
用地规划规划区总建设用地807.69公顷(不含留白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其中城镇建设用地785.9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21.78公顷。
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区内构建“ 一心、一带、两轴、五区” 的功能布局。
(1)“一心”:由市政府、林业局、教育局等行政部门,万宁市中学、第二中学等教育服务设施以及商业街、市场等商贸服务共同组成了规划区的综合服务中心。
(2)“一带”:由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及两侧绿化景观带形成的道路精光带。
(3)“两轴”:一条为延续城北片区文明路打造的南北向城市发展轴;一条为规划区北部人民路以海榆东线打造的东西向城市发展轴。
(4)“五区”:主要为老城片区、商贸片区、宜居生活片区、长丰片区以及战略留白区
用地使用控制
1、地块编码设定
本规划地块划分与编码采用“三级编码体系”进行编制,分别“片区编码+单元编码+地块编码”。其中片区编码共2位,以各片区汉字的拼音首字母(大写)为编码,长丰区编码为CF,城南片区CN;单元编码共2位,单元各片区从01起编,按照从北往南,从西往东的顺序编码;地块编码共2位,各街区从01起编,按照从北往南,从西往东的顺序编码。例如:城南片区01单元5号地块可编码为CN-01-05。
2、土地使用分类
规划建设用地分类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与混合用地分类相结合确定规划的用地分类。
3、土地使用混合
为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和增强土地使用的弹性,规划用地划分中引入混合用地。混合用地用一种以上的用地性质(一般采用二级)表示,混合用地的用地性质之间用“/”连接。在管理图则层面,则明确混合用地比例,作为未来土地开发的参考依据。
4、开发建设控制
(1)容积率
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2.5以内;二类城镇住宅混合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5、2.0、2.5以内;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不低于1.0,不高于1.5;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5、0.8以内。
(2)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居住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二类城镇住宅混合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5%以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内;工业用地建筑系数不低于30%;仓储用地建筑密度不低于30%;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
(3)建筑高度
居住用地建筑高度原则控制在45米以内,最终以省相关政策为准;二类城镇住宅混合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居住45米、商业60米以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高度原则控制在40米以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工业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
仓储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公用设施用地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规划(07)
规划居住用地307.57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29.02%,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2、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901)
规划二类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108.25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10.22%。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59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9.02%,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36.99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12.93%,包括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商务金融混合用地。
5、工业用地(10)
规划工矿用地12.66公顷,主要为长丰镇区的雅利槟榔加工厂、屠宰场,占规划区总用地1.19%。
6、仓储用地(11)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2.93公顷,主要为万宁大市场配套的仓储用地,占规划区总用地0.28%。
7、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23.21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11.63%,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8、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9.05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0.85%,包括供水用地、邮政用地、环卫用地、
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50.19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4.74%。
10、特殊用地(15)
规划特殊用地11.44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1.08%,包括军事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
11、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8.81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0.83%。
规划用地构成表
主要图纸公示
注:因版面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望海大道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区位分析图
2、功能结构规划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道路交通规划图
5、慢行系统规划图
6、容积率控制规划图
7、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
8、用地编码示意图
9、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文章来源:网易房产综合自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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