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这个案子就这样解决了,今后双方都不得再以这个案子为理由去找对方。”6月7日上午,随着宝山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办案法官的宣布,关于今年3月1日发生在罗店镇十年村的一桩健康权纠纷案正式调解完毕。
3月1日,原告施某与被告朱某在杂货店看人打麻将,期间发生口角,施某拉了朱某的帽子,朱某由于背着施某,一回身,施某便称自己手疼,当晚施某去医院拍片,诊断为左手骨折。
于是,施某要求朱某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在内的13万元费用,但朱某认为当时施某并没有撞倒或手撑桌子的动作,不同意赔偿。
办案法官收到案卷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实地了解事发情况,听取双方诉求。但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矛盾焦点争议较大,办案法官依据数十年办案经验,本着促进邻里之间互谅互让的出发点,联系双方熟悉的村党支部,大家一起进行沟通、调解。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以被告赔偿6000元,较为圆满的解决此事。
经办此次案件的宝山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庭长王国侠告诉记者:“对于乡土纠纷,不仅要考虑在法律框架内的公平正义问题,更是希望通过这种裁判能够对已被破坏的乡邻关系有一个修复功能。但此次的案子调解起来难度特别大,最后通过整合了多种资源,包括当地的司法所、村委会,最终这个案子才能顺利通过和解的方式结案。”
此次案件的顺利解决离不开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全力支持,他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最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一次次用他们的真心去和当事人沟通,把一个原本可能要进法院才能判决的邻里矛盾,化解在了家门口。
“法庭进社区”作为宝山人民法院诉源化解工作的新模式,不仅解决了社区邻里之间的矛盾,同时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也让司法服务真正地扎根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沈彦
编辑:盛杰
校对:余婧瑶
审核:曹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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