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持续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近日,遂川县碧洲镇达泉村的一名热心群众,就拾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6月2日晚19时许,碧洲镇达泉村的叶大叔务农回家时,在公路边发现一只颇为罕见的鹰类动物,叶大叔一时无法判断,便将该鹰类动物直接送到了碧洲森林派出所。
经鉴定比对,确认该鹰类动物是松雀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立即和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联系,当晚就将松雀鹰移交处理,同时民警对叶大叔及时救助和保护野生小动物表示称赞。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关心爱护野生动物,严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有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这不,就有5个人
非法诱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结果全被依法惩处
5月13日13时许,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线索:在五斗江乡三和村有人非法捕鸟。森林分局联合五斗江、衙前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在五斗江乡三和村附近截获一辆SUV小车,车内载有2个鸟笼,鸟笼装着3只鸟。民警随即将小车、鸟笼及相关人员带回进行调查。
经查,余某正、易某、曾某朝、龙某芳、罗某兵等五人在五斗江乡某工地务工,5月13日,五人结伙到五斗江乡三和村山场上,通过设置粘网等方式诱捕获鸟类三只。经鉴定机构鉴定:余某正等五人所猎捕的野生动物鸟类是画眉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余某正、易某、曾某朝、龙某芳、罗某兵等五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1款之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余某正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遂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遂川警方始终保持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高压严打态势,深挖违法犯罪线索,严打捕、售、运、食等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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