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自然灾害发生的频次与清朝类似,但其严重程度却明显高于清朝。这是要特别注意的。
有些人认为明朝亡于自然灾害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崇祯年间的自然灾害,与万历时期的大灾连到了一起,长达几十年,而且崇祯年间的大灾的严重程度比清朝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丁戊奇荒”还要严重。
明朝的自然灾害,千古未见
明清时期发生的自然灾害非常多,中国曾经有四次大的自然灾害集中爆发期,被人称作“大宇宙期”。分别是:夏禹宇宙期、两汉宇宙期、明清宇宙期(1500年到1700年)、清末宇宙期(19世纪中叶以后)。明清宇宙期正好是明朝中期到清朝前期,清末宇宙期比前者要弱一些。
咱们看看明朝灾害发生频率:《中国灾害通史·明代卷》统计,水、旱、虫、震、疫、沙尘、风、雹、雷击、霜、雪、冻害等十二类自然灾害,明朝共发生3952次。其中,水灾、旱灾、地震、瘟疫四类自然灾害最为严重。
从灾害发生的频率看清朝其实并不比明朝低,仅水灾就有1581次,旱灾625次,地震609次,风灾429次,虫灾257次,雹灾131次,仅这六类灾就有3632次。因为清代卷与明代卷在灾害种类划分并不同,例如雪灾和冻害是放在一起,因此,有九类自然灾害。因此,从数据上说,明朝的自然灾害次数(我说的是次数)并不比清朝多多少。
论自然灾害严重程度,明朝显然更严重,这一点从“人人相食”现象可以略知一二。
明清自然灾害“人人相食”现象介绍
明朝灾荒吃人现象更为悠久,明朝最早的灾害人吃人现象出现在洪武二十年(1387年)的河南淮阳县。永乐二年(1404年),江西的泰和县和安福县。
从成化年间开始,自然灾害开始频仍,越往后越多、越大。
如成化八年(1472年),阴历七月分山西榆次、太古、寿阳等地因为雨雹伤了庄稼而造成人吃人现象。山陕甘豫特大旱灾。持续四年。
何乔新《山西大饥人相食哀叹之余谩成一律》
春风不入野人家,白骨如丘事可嗟。小瓮满储彭越醢hai,轻车稳载德光羓ba。
头颅无复归黄壤,腥腐犹能饱暮鸦。立马邮亭倍惆怅,几行老泪洒烟霞。
武宗正德三年(1508年)河南鲁山县四月到七月大雨,“人相食者甚多,民多逃死”。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山东枣庄“无赖剥殍piao肉为食,至有尚呻吟即为人所剥,有司莫能禁,枕藉于沟壑者无算。”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山东安丘县蝗灾,“有割尸肉而食者”。
相比明朝,清朝的自然灾害比较大比较多是在康熙四十二年、四十三年也即1703年、1704年。清末最严重的乃是丁戊奇荒,饿死1000万以上人口。当时有《荒年歌》,其中有:
有这样,狠心人,那还不算;还有些,凶恶徒,紧在后边。
用钢刀,割人肉,天良不念;剉脑子,开肚脐,摘下心肝。
起初首,吃死人,顷刻微见;到后来,吃活人,千古稀罕。
各路上,行走人,吊心吊胆;惟出门,把刀枪,带在身边。
怕的是,遇恶人,暗中放箭;人吃人,犬吃犬,令人心寒。
总体说来,明朝的自然灾害确实重于清朝。但是,明亡于自然灾害一说非常肤浅,因为自然灾害不会导致一个朝代灭亡,只有救灾不利下才能导致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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