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了解到,湖南省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资规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事件已经启动问责,其中对3名领导责任人分别作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直接经办人作出政纪处分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1名经办人受到批评教育。
5月15日,一份盖有“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在网上被疯传。其中出现了“本机关不是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议您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的不恰当表述,并且出现文字重复、把关不严的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和质疑。
长沙市纪委查明,自2019年4月28日起,长沙市资规局为了提升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将1枚“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交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代管,专项用于湘江新区范围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
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在受理本次事件涉及的信息公开申请后,经办人本应向长沙市资规局调取相关材料后提供给申请者,但经办人未予调取,并要求申请人重新自行向长沙市资规局申请。在回复行文中又简单套用长沙市资规局专用函头、落款及公章,造成了自相矛盾。该局相关领导在审核过程中也未履行把关职责。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法制网』,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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