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莒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委员会部署要求和年初确定的督察计划,扎实开展法治建设调研督察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司法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陈安全带领督察组深入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对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督察,重点督察法治镇(街)和依法行政单位先进典型创建情况。督察结束后,督察组与督察单位及时交换意见,对督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去年10月份,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下发《<关于在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的方案>的通知》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将全县法治创建活动与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起来,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创建活动。同时,结合莒县实际,对依法治省办、依法治市办下发的《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从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无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其他党群部门单位、学校6个方面进行了分类规范,形成了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法治建设标准指引》,有效避免了“一刀切”,立起了法治建设的标杆,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热潮。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积极响应,对照《在全县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方案》和《法治建设标准指引》逐项自查,并针对问题短板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时限。
下一步,莒县将继续开展调研督察活动,选树好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各方面认可的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用先进典型引领全县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供稿:王成杰
编辑:刘明涛 王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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