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九洲高架东延工程改造施工期间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实施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新溪桥北二路(洪都南大道口—新溪桥西一路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新溪桥路(洪都大道口—洪都八区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三、新溪桥路(博文路口—高新南大道口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石桥路(高新南大道口—东泰大道口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五、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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