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媒体网获悉,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发布《关于收集违规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情况的通知》,要求各上市广电网络公司收集各地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违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软件APP、业务合作方、持牌机构等),汇总相应情况后上报主管部门,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规范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市场。
这一通知意味着此前各地有线公司联合OTT企业开始的OTT+DVB在直播合作上的“创新模式”或将受阻。
2011年,OTT的行业监管规范性文件181号文颁布。181号文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以向用户提供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明确暂不开放OTT直播业务)
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又下发81号文,明确规定:严格按照6号令和181号文的规定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不能用OTT平台变相开展IPTV业务,不得擅自开展IPTV+OTT业务。(重点整改带直播的OTT业务)
2020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司又下发25号文,对核查中发现该省在点播端安装优酷、爱奇艺、腾讯、搜狐等商业机构的客户端软件,但并不掌握客户端软件的内容播控权的违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不予以发放或换发《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对DVB+OTT模式形成更多约束)
截止目前,互联网电视节目直播服务在政策层面依旧没有得到解禁,但市场上,近年已经开始有了各种尝试。
毕竟在业务的实际开展中,随着技术的发展以及DVB/OTT产业在转型升级中对“边界”的进一步拓宽,一些新的合作模式诞生为OTT在直播层面打开了新口子。
而此次中国广电发布《关于收集违规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情况的通知》,一方面说明业务的规范运营依然是红线,而这必然将对各省有线独立开展的DVB+OTT模式带来极大的影响。
但同时,据行业人士分析,也不排除,中国广电从全国一网,统一业务的角度出发,在制止各地有线自行推动DVB+OTT的业务后,再由中国广电来协调相关政策,统一推出电视直播业务,与包括OTT在内的平台进行合作。充分发挥一网的集约价值最大化和保障中国广电对于各省的业务控制力。
毕竟,中国广电近期已经在点播业务上启动了视听内容集权化工作,收回了各省的内容招标权。详见《聚焦 | 中国广电9月底将建成视频点播集约平台,5月内容招标》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收集违规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情况的通知
各控股子公司:
据悉,近期屡有OTT机顶盒、智能电视终端厂家,违规开展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扰乱了广播电视市场秩序,对安全播出构成严重挑战,影响有线电视业务的正常开展。
为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维护有线电视行业秩序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我司拟收集各地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违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软件APP、业务合作方、持牌机构等),汇总相应情况后上报主管部门,建议采取相应措施规范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市场。
请各子公司参照总局2016年第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2016年81号文《关于做好互联网电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线索,并将相关内容反馈至邮箱:c982231@163.com。
各上市广电网络公司参照执行。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81号文<关于做好互联网电视整改工作的通知>》
《总局25号文,爱优腾独立APP不允许进入DVB》
《6号令修改!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从事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
《181号文<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此文识别二维码查看)
▌作者:流沙
▌本期编辑: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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