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小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内容是处理一辆广东深圳车牌小轿车于2021年4月16日凌晨在某高速的隧道内多次恶意“别车”,并向后车车主扔矿泉水瓶子的案例。
被处理的白色小车车主是一名年轻男子,据他本人所述,当时他在高速上由于在看路标,所以开得有点慢,然后后面车辆一直在开远光灯闪他,他由于生气才做出这些举动!
最终深圳交警部门对他在高速隧道内多次恶意别车的行为作出罚款两千、记12分,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给予治安拘留。
相关法律依据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开车注意安全不只是为自己负责,还是为其他人负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都是在高速行驶的状态,如前车不当操作,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这点我想在考驾驶证笔试时人人都会遇到类似这方面的题目,这也是驾驶员的基本常识之一。故意“别车”车主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对他罚2000元扣12分,我觉得非常合理。而对于此举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进行治安拘留,应该是比较少见的。个人认为此案例由权威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出来,在一定意义上是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所以建议向全国推广,加大打击有“路怒症”司机的力度。
关注我,每天和您一起学习法律知识!(主页更精彩哟)
(注:素材和消费来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