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交警通报了4月12日到4月18日机动车超速违法名单。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一台车牌为沪B33H33的小型汽车。这台车在限速120km/h的路段,车速达到了199km/h。通报信息显示,这台车的所有人是上海阿斯顿马丁汽车销售公司。
交警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超速行驶或面临一次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控制车速,确保平安出行。
潇湘晨报综合浙江交警
【来源:潇湘晨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