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不断调动和激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广南县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广南县内创业的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县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标准
经评审后,对创业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创业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等申报材料。
(一)县(市)初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向州级推荐。
(二)州级认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比赛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认定的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提交的《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和《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须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材料模版填写并双面打印,所需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若创业项目属合伙性质,申请人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据的合伙证明。
(三)项目申请人填写的《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中“申请项目账号”一般为本人身份证名字办理的银行卡号,并附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若确需提供创业项目(如合伙性项目)银行卡号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六、咨询服务
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6—5159943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181号新大楼3楼306室。
备注:附件可到广南县政务网点击附件名称下载,下载地址:https://www.yngn.gov.cn/Item/57176.html
附件:1.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
2.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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