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不仅有损公德,一不小心还能伤人。今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但在昆明市官渡区春天映象公寓仍然多次发生高空抛物现象,已经80多岁的业主杨奶奶称自己已经“忍受”了3年,至今没有找到“凶手”。对此,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在小区内电梯明显部位张贴告知,近期会加大监控、巡查力度。
业主:隔三差五就有垃圾砸下来 多为食物 异味难闻
9日,记者来到春天映象公寓,公寓为Loft风格,人多杂乱,大部分单位被租售出去,公寓内有原先的居民居住,还有公司、酒店、公寓,人员密集,情况较为复杂。业主杨奶奶家就住在该小区,她是一位80多岁高龄的老人,她家所在的窗台外面有一个小平台,这也是这栋楼唯一窗外有平台的一层。
记者看到,杨奶奶阳台是封起来的,只有左右两边可以打开,可打开的窗户很窄,仅有10多厘米。透过窗子,很明显还能看到窗户外还有些许垃圾,右边窗户外的平台上还有一些裂痕。
“这些裂痕是砸出来的。”杨奶奶介绍,每过一段时间就能听见外面发出“砰”的声音,到窗前一看,平台上都是垃圾。杨奶奶称,这些垃圾多为食物,看起来像是厨余剩饭,而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3年多了。“这些垃圾往楼上扔下来,我都会第一时间将这些垃圾清除,不然会产生异味,非常难闻。”
杨奶奶表示,根据平台的宽度来看,这些垃圾是离自己较近的楼层上扔下来的,大概在10楼以内。“我和老伴儿顺着我们这个6号房上去问过6至10层楼的4、5、6号房的业主,他们都不承认是他们扔的,我们也向物业多次反映,却依旧隔三差五就有垃圾扔下来砸到窗外 的平台上。”
物业:已经在电梯内张贴安全提示
小区内物业公司昆明吉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彭伟介绍,物业公司只有自己1个人和聘请的保安,公寓内的人太多、太杂,有原先的业主,也有被租出去住的,还有当办公室、酒店、公寓的,管理起来难度较大。“我们去杨奶奶家看过,还顺着5楼看了整个平台,就杨奶奶家外面存在这个情况。”
彭伟表示,物业公司一直想把抛物的这个单位找出来,可是难度系数太大。“我们于4月7日已经在电梯内张贴了安全提示告知业主。未来,我们也会加大监控、巡查力度。”公寓的3部电梯内,记者看到了彭伟提到的安全提示,其中3号电梯内的安全提示已经被破坏。
律师说法:高楼抛物或将承担责任
对此,上海汇业(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霞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春天印象公寓无论是业主还是承租人都应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后果,大家应该文明生活并积极将高空抛物的始作俑者揪出来,否则公寓的居民及物业公司都有可能为某个人的高空抛物买单。
(采写:云上融媒实习记者 白杨 记者 谢廉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