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的不负责任,导致了我失去了十五年的自由,间接导致我几位亲人过早离世,他们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据封面新闻报道,3月30日,张志超在律师陪同下,向山东省临沂市监察委员会、临沂市检察院提交了追责控告书,请求对“张志超案”错案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张志超在追责控告书中请求对12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其中8人为原临沭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和法医,4人为原临沂市中院法官和书记员。
追责控告书中申请对在“张志超案”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他工作人员及相关组织涉嫌徇私枉法、刑讯逼供及其他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行为立案侦查、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并予以问责及处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来源:山东高法
案件背景: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一名高一女生失踪后死亡。警方调查认定,同样在这所学校读高一的张志超具有作案嫌疑,同年2月,警方将当时不满16岁的张志超从家中带走。2006年3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8日对张志超强奸案启动再审。再审期间,合议庭经过阅卷、核查证据、召开庭前会议等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再审一案公开宣判,撤销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临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宣告张志超无罪。
宣判后,入狱15年的张志超被当庭释放。审判长告知张志超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2020年6月1日,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共申请国家赔偿780余万元。
来源:封面新闻
免责声明:
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和其他公众号,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的人获取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