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显虚荣,向女友借钱显示富贵身份的高某和女友分手后,拿不出所欠钱款,终被捉。2021年3月25日,高某诈骗女友范某170余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高某与范某原系中学同学,2018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范某家境良好,但高某家境一般。为了打造自己的有钱人设能配的上女友,高某虚构帮助范某投资理财,自己要处理平账、房屋过户等理由诈骗范某钱款。后高某用骗女友的钱款用于租豪车、维系恋爱关系等日常花销。2019年二人分手,范某多次主张钱款无果,高某失联,范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调查,2018年至2019年期间,高某诈骗范某钱款共计170余万元。上述钱款全部挥霍,至案发时无力返还。
2020年11月11日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高某犯诈骗罪,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责令被告人高某退赔被害人范某人民币170万余元。
通讯员 周颖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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