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邓雯婷张瑾)在很多影视剧中,坐在法庭审判席上的除了身穿制服的法官,还有一些身穿便装的人,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常被称为“无袍法官”。64岁的黄烈隆是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因对法律的热爱,早在2014年,他就加入到审判席上,参加刑庭陪审工作。多年来,他参与庭审的案件有几百起,不光帮助了一些当事人,做到法律宣传和说服工作,还曾建议《刑法》中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处罚有关规定的完善。2021年3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到黄烈隆,了解到他的故事。
△黄烈隆正在参与庭审
【陪审并非陪坐,“小人物”爱烦大事】
△黄烈隆正在参与庭审
“对于这起案件,我的意见是……”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合议庭正在对一起案件进行评议。作为案件人民陪审员的黄烈隆根据案情、案卷材料以及庭审情况,娴熟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黄烈隆是个老党员了,有着40多年党龄。他告诉记者,自己之前在部队呆了一二十年,后来转业去溧水区某镇政府工作。退休前,黄烈隆是区老干部局调研员。“退休后我能对社会做点什么呢,还想发挥余热呢。我身边很多退休老干部都在继续奉献,有个朋友退休后不久发现自己得了癌症,但他很积极乐观,参加各种活动,还加入一个癌友组织,一直发光发热到80多岁去世。”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还没退休时,黄烈隆就对法律颇感兴趣,时常找一些资料看。很快,他就被推荐为溧水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完培训,黄烈隆就上岗了。
谈起人民陪审员这一职业,黄烈隆坦言,在2014年被刚任命那会儿,他内心是很忐忑的,深感责任重大,生怕自己做不好,“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陪审不是陪坐,陪审要体现在同审上,既然是审,那就要看、听、思,都进入陪审的全过程。心中没点货是做不好的。”于是,每次陪审案件前,黄烈隆都会到法庭审阅案件卷宗材料,提前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有时,一个重大案件,开庭就需要三、四天。
【曾建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完善】
2014年,黄烈隆接连参与了几起信用卡诈骗案。几起案件情况类似,大都是当事人由于长期无力偿还信用卡所欠金额,被银行催缴后,仍旧欠款不还的案例,而这些人几乎都是年轻人。
“在法律的意义上,他们确实有问题,这是肯定的。但是我就在想,是什么让他们做出这样欠款不还的行为呢?”有一起案件的被告让黄烈隆的印象十分深刻,被告是一位不到30岁的女性,长相清秀,谈吐有度,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虽赚的不多,但黄烈隆感觉不至欠卡债长久不还。庭审结束后,黄烈隆找到她了解情况,他才发现,这位姑娘欠卡债是因为离婚后,不想被前夫纠缠,辞职去外地重新生活工作,手头没有积蓄才欠下卡债无法偿还。
“虽然她面临的困境并不能为她的行为洗脱,但为什么银行能够一直给一个没有工作的人透支额度呢?让她感觉有钱可以用呢?”多起案件后,黄烈隆产生了不少疑惑,与此同时,他还经常了解不少年轻人都面临着这个问题,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家长也不知情。于是,他便写了一封建议信,建议加强对金融市场发放信用卡的管控以及针对特殊情况,适当量刑的建议。
令他意外的是,不久后他便收到南京市溧水区政协办公室发来的一张荣誉证书,上面写着;“你撰写的建议修改完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处罚的有关规定社情民意,已被采用。”“通过工作平台的优势,真实、及时地反映群众的诉求和法律需求,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沟通协调作用,是我们人民陪审员的意义。”
【他说自己就是法院和群众间的“司法亲民桥梁”】
多年的陪审员经历,让黄烈隆积累了不少经验,除了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裁判员、调解员、联络员作用外,他还经常用拉家常、讲故事的形式向身边人或是去一些乡镇进行宣传,谁家有纠纷也会想着先找到他帮忙调解。他以自己为媒介,在法院与群众间构架起了一座“司法亲民桥梁”。
一起涉及到未成年的案件让黄烈隆印象深刻。“有个初中生在上学路上和一位70多岁老人发生碰擦,老人的后脑勺着地,被送往医院后去世。死者家属一时间接受不了这个事情,恨不得这个初中生立刻去坐牢。”黄烈隆补充道,“后来我们调监控看,发生碰擦后,初中生还回头看了老人,当时老人并没有倒下,所以他离开了。怎么说,这个初中生也算是逃逸,但他是未成年人,该怎么判呢?于是我就去妇联等相关部门去询问,应该怎么判,综合大家的意见,合议庭最终给这名初中生判了缓刑。”
在黄烈隆看来,很多事情是不需要也不能只靠开庭解决的,更多的是应提前让群众了解法律,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样就会少很多诉讼,少很多面红耳赤的冤家。“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好像都是医生,审理案件就像是看病治病。病人生病了,一名医生诊断的意见和做出的治疗方案是这样,其他医生就帮着斟酌一下到底是否准确。但是在生病前,我们陪审员就可以提前介入,帮忙打个预防针。”
退休后还这么忙碌,黄烈隆对家人也有愧疚。他坦言:“再忙几年吧,到时候就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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