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日前批复同意
淮安征收一批地块
与此同时
淮安近日还陆续发布了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大唐新能源
金湖 50MW风力发电
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2021]110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
金湖县呈报的(金)地呈字[2020]第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湖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银涂镇复连村、高邮湖村、湖滨村、团结村、镇集体0.6643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24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银涂镇复连村0.200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64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643公顷;征收土地0.8646公顷。
二、同意金湖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金湖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出让的方式用于大唐新能源金湖50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金湖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2月2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金湖沿江入道
98MW风电 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政地[2021]111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
金湖县呈报的(金)地呈字[2020]第4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湖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金南镇福寿村、华家坝村、连湖村、南宫村、南桥村、三车村、时墩村、宋墩村、抬饭村、王庄村、五里村、新坝村、新杨村1.9396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18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939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9396公顷;征收土地1.9396公顷。
二、同意金湖县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同意金湖县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出让的方式用于金湖沿江入道98MW风电项目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市要督促金湖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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