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可控匿名是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特征,一方面体现了保障公众交易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体现了防控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穆长春进一步介绍,数字人民币可以在技术上实现小额匿名,开立不同的数字钱包,匿名钱包仅用手机号即可开立,但这种匿名钱包是有限额的,只能满足日常小额消费的需求。运行大额交易就需要进行钱包的升级,这样的设计就是为了一方面满足公众合理的需求,另外一方面防范大额的交易的犯罪风险。
央行是不是可以通过电信运营商产品来获取用户的身份信息?穆长春强调,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电信运营商不得将手机客户信息披露给央行和银行,也不能将用户的信息披露给合作运营商。
此外,穆长春表示,央行还进行了很多技术和制度设计,来保证用户的隐私,比如说数字人民币钱包,有关个人信息的数据方面,交易对方的运营机构和其他的商业机构会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机制。
穆长春最后总结称,数字人民币可做到有限匿名,但完全匿名在现实中是不可行的,需要保留一定的身份识别。他还提到,比特币这样的匿名机制就导致其经常被用于毒品交易与人口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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