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对于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对于体育产业而言拉动体育消费同样重要。在大众进行体育消费的同时,免不了会掉入一些雷区,2021年3月15日这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日,体育大生意综合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以及《2020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来为大家盘点一些体育消费的新老坑点,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体育消费而言,雷区更多的出现在服务事件中,除了此前早已存在的预付费办卡跑路问题外,培训机构频频跑路、网络游戏充值纠纷、直播带货陷阱等也成为疫情后新型的体育消费关注点。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官方统计中,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2249件,其中分为商品投诉类和服务类两大类。商品类别的首饰及文体用品中总投诉案件为16694件,其中体育用品占1023件、健身器械524件。
服务类别中文体娱投诉事件共38676件,其中健身服务投诉量最大,达到了23003件;此外,在互联网服务中,网游服务的投诉事件突破了3万,而在教育培训方面总计投诉量超过了5万。
健身卡套路深,预付式消费需注意
受到全民健身、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以及对于身材管理的重视,让健身走进了越来越多人的视野。充会员、办卡、买券是健身房常用的销售手段,目的是通过降低费用吸引人们提前支付款项,预付费的模式是可以给予消费者某些优惠,但同时也增加了商家倒闭、跑路、实际消费限制等带给消费者的风险。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的2020全年健身服务投诉的23003事件中,排在前二位的是合同纠纷和售后服务纠纷。疫情前健身房跑路事件就已经不在少数,由于企业携款而逃消费者即便投诉也会面临迟迟难以追回款项的窘境,相关法律法规的疏漏也让此类事件近几年频频发生。
预付式消费急需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对于各个方面进行规制,同时需要监管部门的及时追责。另一方面,也需要消费者消费时关注健身机构的资质、口碑、经营状况等多个方面,也需要留意好合同细则等各个方面,保留好各类证据。
好的信号是,目前全国各地对于预付式消费的规定、标准正在制定中。3月12日,深圳健身协会等13大行业协会联合企业表示将制定国内首个《预付式消费安全》团体标准,据悉今年上半年就会推出。此外,3月15日,成都体育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成都市体育健身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此前上海也有推出相关的规定,北京也推出了预付费监管平台。
培训机构频跑路,家长报班需谨慎
随着国家对于体育教育的重视,体育学科在升学考试中所占分值正在逐渐增加。除了此前因为兴趣报运动相关培训机构外,很多家长也专门为孩子报名了为了应对体育考试的培训班。体育培训还是培训中的一个新兴领域,同样面临着很多问题,例如携款跑路、乱收费、课程内容参差不齐、教练无资质上岗等。
2020年体育大生意曾经报道过的橄榄球培训机构巨石达阵就是一个典型跑路案例,中消协也曾在官网上发布提示:韦博英语、巨石达阵、优胜教育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陆续出现因经营不善而停业关门情况,涉及消费者众多,财产损失巨大,类似情况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对于培训机构的管理,国务院曾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除了有关部门的严格管理和执法抽查,也需要家长们慎重选择。培训与孩子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选择了较为黑心的培训机构,对于孩子的身心会有很大的伤害,因此需要家长们擦亮眼,对于机构和教师的资格进行核查。
此外,在体育培训机构中类似不接受转课,乙方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培训费等霸王条款,家长们也需要谨慎,保留证据必要时进行合理的维权。
网游充值易起纠纷,家长需尽到监护责任
在中消协统计的2020年消费者投诉事件中,互联网服务总计95915件事中,有近1/3是关于网游服务。而在网游中充值纠纷无疑是引人关注的点,特别是未成年人充值家长退款难的问题,该类事件上过多次热搜。此外,关于游戏内道具抽奖概率不明,引发消费者投诉的也在增加。
网游充值对于是否为未成年人操作的认定难度较大,此前就有由于游戏为实名认证因此无法认定是未成年人,最终无法达成一致终止调解,最终不予退款的案例。
中消协提醒:网络游戏经营者应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登录、充值、防沉迷等要求,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节目、游戏。家长也要尽到监护责任,向孩子传递合理消费观,加强银行卡绑定、账户信息查询和支付密码管理,防止未成年人过度充值。同时,发生不明大额充值情况,及时查明原因,收集账户消费明细、监护人不知情的证据、未成年人与经营者的聊天记录等,依法投诉维权,或向法院起诉。
直播带货火热,下单擦亮眼
疫情的影响下,线上直播带货成为消费的新势力,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进入网红主播直播间购买商品,对于体育也不例外。当下,大多体育用品品牌都开通了店铺直播功能,优惠力度大等成为吸引人眼球的点,也有主播带货体育用品的案例。
但是,火热的市场下,也出现了夸大和虚假宣传、售卖假货、以及不履行售后服务等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例如夸大某健身产品对于人体健康的作用,这属于典型的夸大宣传;而特价商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这属于典型的不承担售后服务义务。
中消协提醒:《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有明确规定,直播平台、带货主播、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主体应依法落实相应义务,切实承担对消费者的责任。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大对直播平台、主播、经营者的审核、监管力度,明确直播带货视频的保存期限,相关主体的证据提供义务,防止有关经营者混淆经营业态,逃避法律规制;强化直播平台责任,加强对不法直播行为的查处,完善信用惩戒措施,对严重违法的责任主体实施市场禁入。对于直播购物,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冷静面对秒杀、劝诱,避免盲目凑单,拒绝私下转账,慎用专拍链接,留存直播视频,防范网购骗局。
此外,网购下单时还需要在“定金”和“订金”方面擦亮眼。“定金”为法律概念,交易双方无约定情况下,商家违约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定金则不返还。而“订金”则不是法律概念,双方无约定情况下,商家违约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则协商并要求商家退款。
体育发展离不开每个人的消费,然而很多时候消费者还处于弱势一方。一个健康的体育消费环境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营造: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不断完善体育消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惩处力度;另一方面,提供体育服务的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法律和服务意识;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提高法律意识、积极维权,将维护自身权益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3.15应该是每一天,而不仅仅是3月15日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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