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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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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7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0年,公司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聚焦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移动智能终端显示核心业务、车载显示关键业务和以医疗、工控为代表的增值业务三大业务,并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公司的产业基地分布在深圳、上海、成都、武汉、厦门、日本六地,除中国大陆以外在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印度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设有全球营销网络和技术服务支持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

1、截至报告期末,中航国际控股持有公司291,567,32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1.86%,为公司控股股东。

2、截至报告期末,中航国际持有公司172,097,3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0%,中航国际直接并通过下属公司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中航国际厦门合计持有深天马27.66%的股权,以及通过一致行动人长江天马基金合计控制公司30.99%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的控股股东为航空工业,航空工业持有中航国际91.14%的股权。航空工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受国务院国资委最终控制。

3、2019年10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的通知,中航国际与中航国际深圳及中航国际控股拟进行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本次合并完成后,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控股作为本次合并的被合并方将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中航国际承接与承继。此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航国际,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香港联交所就中航国际控股退市申请出具批复;中航国际控股已于2020年4月17日正式退市。2020年6月,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更名为“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此次权益变动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4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172号),跟踪评级结果如下: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18天马01”、“19天马0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4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173号),跟踪评级结果如下: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20天马01”的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5月1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265号),跟踪评级结果如下: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20天马03”的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推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正在经历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全球显示产业链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行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行业重组整合时有发生,海外产能宣布将陆续退出LCD市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市场资源进一步向头部企业聚集等。中小尺寸显示市场也面临诸多挑战,上游部分关键资源供应出现紧缺,下游手机、车载等市场遭遇严重冲击,医疗类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居家办公和远程教育促使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产品的需求增加。

2020年,公司坚持“1+1+N”战略引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手抓”,实现各产线的稳产满产。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业务组合,快速向市场推出技术创新产品,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出货比。公司a-Si业务持续提升效率与效益,医疗显示大幅增长;LTPS业务在保持智能手机业务全球领先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中尺寸(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车载业务;AMOLED柔性手机屏实现对品牌客户的稳定量产出货,穿戴业务实现重大突破,非显业务培育孵化;技术创新取得新成果,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新产线建设顺利,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75亿元,同比增长77.79%,主要系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加速产品升级,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加大高附加值产品出货占比,在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产业链发展带来挑战的情况下,公司尽最大努力确保交付,叠加 5G 推进驱动,公司抢抓市场机遇,主要产品需求旺盛,同时不断深化成本改善力度,有效提升了经营质量和盈利水平。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分别为: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孙永茂先生、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董事董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陈宏良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6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248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6,38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35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1,073万元。

母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为:7,292万元、15,569万元、13,566万元,该三年累计36,427万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57,747,6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70元(含税),总计派息172,042,336.27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陈宏良先生回避表决,由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孙永茂先生回避表决,由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董海先生、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15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其中,人民币美元货币掉期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远期业务和期权业务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含日元),远期结汇、远期购汇和外汇期权合计交易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日元,其中外汇期权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0.5亿美元或等值日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4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整,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69万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增补张志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核委员会委员,增补肖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增补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陈宏良先生(委员会主席)、王苏生先生、张志标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

2、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陈菡女士(委员会主席)、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陈泽桐先生(委员会主席)、王苏生先生、陈菡女士、朱军先生、肖益先生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星期四)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人,分别为:张光剑先生、焦燕女士、檀庄龙先生、迟云峰先生、刘伟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2020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选举张光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光剑先生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张光剑先生简历

张光剑先生简历

张光剑,男,1962年4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专务。曾任第610研究所第二研究室副主任,湖北省枣阳市科技副市长,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三产办副主任、主任、经营计划部部长、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光剑先生由于担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专务,张光剑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张光剑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光剑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张光剑先生未持有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张光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409,624,610股公司A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95,472,172.60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2,489,404.4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2,982,768.16元。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91号)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62,982,768.16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利息结余总计92,410.1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专门用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2020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39号《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验证。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本公司已办理完毕在农业银行(账号为41005200040029937)、建设银行(账号为44250100003400004651)账户的注销手续。本公司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拟募集不超过730,000万元投入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6,298.28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主要情况如下: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据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0年度公司冲回信用减值损失4,34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冲回3,976万元、其他应收款冲回37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8,628万元,其中存货计提38,458万元、固定资产计提170万元。

2020年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4,282万元,影响2020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4,2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9,1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9,139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3.25%。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账期内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账期外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出口退税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其他款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原因如下:

(三)长期资产减值

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3、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或“公司”“深天马”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工业”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指“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湖北科投”指“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马显示科技”指“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现对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与航空工业及下属企业(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除外)、中航国际及下属企业、湖北科投及下属企业、天马显示科技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150万元。

2021年3月11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以下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以下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2、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3、注册资本:6,4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5、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航空工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空工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国际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航空工业及航空工业下属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9992

2、法定代表人:赖伟宣

3、注册资本:957,864.1714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

5、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仓储;工业、酒店、物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新能源设备地开发、销售维修;展览;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易制毒化学品:乙酸酐,三氯甲烷,硫酸,丙酮,甲苯,哌啶,乙醚,盐酸,高锰酸钾,2-丁酮;其他危险化学品:2,4,6-三硝基二甲苯, 2,3-二甲苯酚, 1,4-二甲苯, 1,3-二甲苯, 1,2-二甲苯,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5-硝基-1,3-二甲苯,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 4-乙烯基间二甲苯, 4-硝基-1,3-二甲苯,4-硝基-1,2-二甲苯, 3-硝基-1,2-二甲苯, 3,5-二甲苯酚, 3,4-二甲苯酚,2-硝基-1,3-二甲苯,2,6-二甲苯酚, 2,5-二甲苯酚,2,4-二甲苯酚。(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8月16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中航国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航国际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中航国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中航国际及中航国际下属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781625108

2、法定代表人:汪志忠

3、注册资本:4,000,000万人民币

4、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城C5栋

5、经营范围:开发区的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及创业孵化器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其他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服务;社区及科技园区相关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受武汉东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进行项目土地收储。(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湖北科投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湖北科投持有公司8%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科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湖北科投及湖北科投下属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HMW364

2、法定代表人:王磊

3、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6999号

5、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天马显示科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天马显示科技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同时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8、履约能力分析

天马显示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天马显示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1、采购商品:为延伸产业链价值,提升关键原材料的稳定、高品质供给能力,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销售商品:为实现资源共享,发挥产业链的作用,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3、提供劳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技术开发及其相关综合服务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进度收取款项。

4、接受劳务:委托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委托项目管理等,有利于促进资源共享、渠道共享,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深天马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深天马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天马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相符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深天马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风险。联合保荐机构同意深天马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其中,人民币美元货币掉期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远期业务和期权业务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含日元),远期结汇、远期购汇和外汇期权合计交易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日元,其中外汇期权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0.5亿美元或等值日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目的: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人民币已开启双向波动,且波动的幅度和频率不断加大。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外汇交易量逐渐增加(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结算),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金额折合不超过8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其中,人民币美元货币掉期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远期业务和期权业务累计金额拟不超过4亿美元(含日元),远期结汇、远期购汇和外汇期权合计交易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日元,其中外汇期权额度任一时点不超过0.5亿美元或等值日元。

3、方式:交易对手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4、期限: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明确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销售、采购部门负责基础数据报送,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纪检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全文)中明确规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投资。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纪检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三)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当公司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综上,联合保荐机构同意深天马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已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7.3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7.3亿元)。2019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19家,收费总额为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龙娇,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昊阳,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269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4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人民币269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4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核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11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12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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