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法院:大力化解行政争议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本报讯 (记者黄岩 通讯员马超)滦州法院高度重视、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加强与政府工作上的沟通衔接,把化解、息诉作为行政审判的重点,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0年,在案前阶段化解各类行政争议4件,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府院联动,完善制度保障。根据上级法院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定,滦州法院党组立足当地实际,与滦州市政府联合出台了《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工作程序、职责;为使行政资源、审判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法院协同各行政机关,在院内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为创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遵循。
突出工作重点,发挥主导作用。在化解争议过程中,注意运用司法实践经验寻找切入点和突破点,摸清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目的,及时制定相应方案。负责案件化解协调和联络的院领导,每周两次检查台账记录,并与化解员询政策、讲法律,为成功化解制定个性化方案。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化解合力。全面拓展纠纷解决机制,畅通争议化解渠道,充分发挥法院在行政机关与民众之间的润滑剂作用。针对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通知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场旁听,让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体察案情。通过办理具体案件过程总结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并在部门间推广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促进行政争议化解良性发展。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何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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