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写下这首脍炙人口著名的《如梦令》,是中国文学史乃至历史上绕不过去的一个伟大但生活很憋屈的女性——李清照——少女时代,她怀着美好的憧憬,渐渐长大成人该嫁人了。
但命运总是那么蹊跷吊诡,就像诗中描述的那样,她的爱情婚姻生活就如“误入荷花深处”一般,经历了“头婚冷冷清清,二婚却嫁给一个家暴男”的人生悲剧。
01
初嫁赵明诚,却做了“丁克”,
聚少离多冷冷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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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李格非进士出身,曾是苏轼的学生。在父亲的教导和影响下,少女时代的李清照可以随性地吟诗作赋,这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李清照自幼天资聪颖,少女时便有诗名。她的少女之作,就是这首曾名动汴京的《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赵明诚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对李清照的诗词赞赏不已,因而在一次与好友李迥(李清照堂兄)游相国寺邂逅这位天才少女后,便心生爱慕,一见钟情,回家就恳请父亲去提亲。于是,两人于1101年,即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结婚,结婚时李清照18岁,赵明诚21岁。
在现代人的思维里,李清照18岁嫁人算是早婚了,但在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大龄女青年了。在宋代规定:男子15岁女子13岁,就可以结婚了。
丈夫赵明诚是个官宦子弟,也是个收藏家。两人算是门当户对、兴趣相投。可渐渐的,两人之间就有了嫌隙。
结婚一年后,李清照的父亲因涉及“元佑党争”被革职查办,而她的公公赵挺之此时在朝中正高居丞相之位,无奈的李清照只好写信请求公公出手援助,可没有奏效。
祸不单行,没过多久,朝廷又出诏令:宗室不得与元佑奸党子孙为婚姻。受父亲案件影响的李清照,在京城赵家也待不下去了,只得追随父亲回到老家。
赵挺之对此案的袖手旁观,虽和赵明诚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尚处新婚的李清照未免对赵家心寒。
奸臣当道的时期,官场充满了变数。1106年,昔日的宰相赵挺之因受到蔡京的诬陷,死在了京师,他的儿子赵明诚也被捕入狱。虽然后来被查证无罪释放,他的官职却被褫夺了。已今非昔比的赵明诚只好带着李清照投奔青州的外公家。
这一待,就是十几年。少了世事的纷扰,俩人过得倒也轻松自在。
自在归自在,在这些日子里,李清照和赵明诚也没有个一儿半女,两个人完全是“丁克”状态。这样的家庭在宋代不是“一种生活方式”,而是被社会所不容。所以,在古代很多生不了孩子的“绝户”家庭,都通过过继亲戚的孩子,还完成家族子嗣的延续。
后来,蔡京倒台,赵明诚被任职启用,李清照独自留守青州。在此期间,李清照写下了: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
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一个“愁妇”的面容跃然纸上,没人陪伴的日子只能“半夜凉初透”,最后,自己无奈地小酌几杯,一照镜子,发现自己“人比黄花瘦”。孤独中的才女,把相思苦到了极致。
两年后,李清照前往莱州与赵明诚相聚,但还没来得及感受重逢的喜悦,李清照的心一下跌到了谷底。这时,赵明诚已在莱州纳妾了,而且不止一个。
尽管在宋代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但对于一个知识分子来说,赵明诚的举动具有很强的“侮辱”意识。赵明诚纳妾也可能和急于完成子嗣传承,生个一男半女有关系。
被赵明诚狠狠地插了一刀的李清照,词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她在《感怀诗》里说:“静中吾乃得至交,乌有先生子虚子。”“子虚乌有”两位先生,成了李清照的“至交”。可以想像,一个女知识分子在情感上被冷落到了什么份儿上?
更让李清照绝望的是,赵明诚还是个没有担当的胆小鬼。
1127年,金军南下,宋徽宗、宋钦宗及无数皇室子弟被掳走,康王赵构在南京登基,危急时刻,赵明诚被调任江宁知府,就是现在南京市的最高头目。
没过多久,南京城内发生了叛乱,本应坐镇指挥的赵明诚,却抛弃了妻妾和全城百姓,自己趁夜逃跑了。丈夫此举,让满怀报国之心的李清照感到无比愤慨。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这首千古绝句,既是对项羽的歌颂,又是对丈夫赵明诚的讽刺。
公元1129年,49岁的赵明诚病逝了,这年李清照46岁。赵明诚给她留下了南下逃难时携带的十五车金石古籍,这些东西是赵明诚和李清照半生心血的凝结。此后,李清照把丈夫未写完的《金石录》一书完成,也算是给28年婚姻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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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眼里,李清照和赵明诚是琴瑟和谐的一对,其实,李清照在这次婚姻中过得很纠结,“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02
二婚嫁给家暴男
赵明诚去世3年后的1132年,李清照已经49岁了,这时,她选择了改嫁。
寡妇改嫁在宋朝很常见,宋朝法律规定寡妇需要为亡夫服丧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之后便可再嫁。到了1132年春天,李清照为其亡夫已完成服丧期,在此期间,她身为寡妇独自逃难,途中还要照管珍贵文物,不得不去投靠自己的亲弟弟。
在这个时候,李清照遇到了张汝舟。有一种说法,张汝舟是看上了李清照有价值连城的金石收藏品才对她发动攻势的。当时李清照身患重病,孤苦无依,又受到张汝舟的蒙蔽,才勉强答应了这门婚事。
从《金石录后序》的记录中得知,李清照在丈夫死后的这几年一直过着颠沛流离,四处逃难的生活。何况还带着那么多文物,自然是处处感觉到不方便,力不从心。在逃难岁月中,她眼睁睁地看着收藏的书画器物日益散失,而每次保全它们的努力最终都失败了。李清照又没有子嗣,再嫁人这样的选择也无可厚非,正好这时张汝舟向她求婚。在这样的情形下,一个49岁的女人很难不动心。
张汝舟曾是池阳军中小吏,1132年任监诸军审计司,他有承奉郎之衔,但官位很低(在三十级官阶中排在第二十九位)。事实上张汝舟的这个官职也是作弊得来的。宋代的行政体系对大龄且多次未通过考试的人有优待政策。张汝舟就是通过谎报年龄和考试次数蒙混过关,获得了官职。张汝舟犯下的错误就是不该把这件事拿来在新婚的妻子面前炫耀,这成了后来李清照起诉离婚的把柄,而张汝舟也因此丢了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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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的这段婚姻仅仅一百多天。其中之一的原因是因为家暴。
婚后不久,李清照发现这个张汝舟是个渣男,他娶自己并不是爱慕自己的才华和人品,而是觊觎自己多年的家产和收藏。
李清照本是大户人家,家里积累了很多珍贵文物和古董,但在颠沛流离中,这些宝贝早已遗失殆尽了,剩下的都是李清照视为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她怎么可能轻易给张汝舟呢?
张汝舟见没捞到什么东西,又驾驭不了李清照的文采,久而久之,就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对李清照恼羞成怒、大打出手。
据李清照事后在《投翰林学士綦崈礼启》中自诉,
清照启:
……
视听才分,实难共处,忍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局天扣地,敢效谈娘之善诉;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
李清照感叹“在自己的晚年,以清白之身,嫁给一个这么肮脏低劣的市侩之徒”。“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李清照二婚是嫁给了一个“家暴男”,并且这个男人还想夺其收藏,并且杀了她。
李清照悲愤中提出了离婚。
在宋代,夫妻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离婚的,但张汝舟会同意吗?
宋代法律虽全盘继承了唐律关于男子“七出”,即可以“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条理由正当休妻的法律规定,但也赋予了女子主动离婚的权利,甚至扩大了女子的离婚自由权。只要婚姻关系中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女子均可主动申请离婚然后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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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夫妻感情不和。《宋刑统》规定:“夫妻关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如果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甚至破裂,女子可主动提出协议离婚,不受法律惩处。“和离”之后,女子可以要求取回嫁妆,甚至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赔偿费,以保障其财产权。
二是三年不娶。“诸定婚无故三年不成婚者,听离。”按照宋代法律,男女双方定下婚书,收下聘礼,婚姻关系即宣告成立,男子有三年时间筹办婚礼。如果定婚三年内,男子没有充分理由却迟迟不去迎娶,女子可以要求离婚。
三是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夫出外三年不归者,其妻听改嫁。”丈夫外出常年没有消息的,女子可以向官府提出离婚改嫁申请,官府一般会予以批准。此外,丈夫亡故27个月后,妻子可以要求另行改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妻子在丈夫亡故后因经济困难无法独自维系生活,可将27个月缩短为100天,也即夫亡百日后便可改嫁。
四是丈夫移乡编管。《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引用法令:“已成婚而夫离乡编管者,听离。”所谓“离乡编管”即丈夫因犯罪而被流放他乡,致使妻子陷入孤寡无助的境地,妻子可以提出离婚。
五是丈夫将妻子转卖他人。《宋刑统》规定:“若其卖妻为婢,原情即和离异,夫自嫁者,依律两离;卖之充贱,更合此条。”如果丈夫罔顾夫妻恩情,为贪图钱财将妻子卖与他人,甚至卖作奴婢,妻子可以要求离婚,并以再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六是妻子的人身权受到侵犯。《庆元条法事类》规定:“妻被夫同居亲强奸,虽未成,而其愿离者亦听。”妻子被丈夫同族亲戚侵犯,或者“诸令妻及子孙妇若女使为倡,并媒合与人好者,虽未成,并离之(虽非媒合,知而受财者,同),女使放从便”。丈夫逼迫妻子出卖身体换取财物,妻子均可主动要求离婚,以维护人身权利。
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没有一条能够让李清照能起诉成功离婚的。
李清照为了摆脱渣男,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她坚决以“妄增举数之官”的罪名,状告了张汝舟,要求离婚,并把诉状投给了吏部侍郎的綦崇礼。綦崇礼是个刚正不阿的人,李清照坚信,他能救她脱离苦海。
据说,此案当时惊动了皇帝宋高宗。宋高宗责令监察部门调查,结果是,张汝舟被查实,确实曾虚报举数入官,被撤除官职,并且被发配到了广西柳州。
张汝舟获罪被发配后,李清照的离婚案就有了判离的理由:“丈夫移乡编管”。就这样,李清照如愿和张汝舟离婚了。
《宋刑统》中规定:“妻告夫罪,虽得实,徒两年”。李清照状告张汝舟虽然大义灭亲,本身却是违法的行为。
之后,宋高宗发布“编敕”,本该坐牢两年的李清照,仅被关押了9天。
晚年寄人篱下的李清照,孑然一身,丧夫之哀,被骗之苦,一腔愁绪全涌上心头,好在她还有诗词为伴,于是就有了这首千古绝唱的《声声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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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一代才女,两段婚姻,最后以“怎一个愁字了得”收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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