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将对县人民法院和20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安排
从2021年3月初开始至4月底。
二、巡察主要内容
(一)巡察县人民法院监督内容
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了解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司法巡查、审计和各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二)巡察村(社区)监督内容
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情况,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意识形态有关部署落实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发现在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的问题,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了解村(社区)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政治功能发挥情况,基层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三、巡察主要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围绕巡察任务进行深入了解。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并在每个被巡察单位张贴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具体接访地点以各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张贴的公告为准,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其他党员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由被巡察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
五、巡察分组和举报电话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对象和各巡察组受理举报及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中共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来源:宁县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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