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宋彬彬)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渔业条例》等规定,结合长沙县实际,从3月10日起,将对全县境内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
禁渔水域为浏阳河、捞刀河、白沙河长沙县段及三叉河、金井河、麻林河、浔龙河、双江口河、榨山港全河段。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禁渔宣传教育,并积极配合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网鱼及“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组织力量进行日常巡查和开展专项行动;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将相互配合,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禁渔顺利实施。
违反常年禁渔规定的,将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渔船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会移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长沙县人民政府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禁渔水域内的各项规定。如发现违反规定行为,应及时举报,举报电话:公安局110;行政执法局0731—85252110;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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