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在拉近人们之间距离的同时,也可能会模糊一个人的真实性,对待网上交友,大家应保持清醒及理性。
近日,临港公安分局坪上派出所辖区居民小李(化名)通过QQ添加了一名男性网友。这名男网友是一个“暖男”,经常对小李嘘寒问暖,小李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
但是慢慢的时间久了,小李觉得网恋不是长久之计,向男网友提出了分手。可是男网友不愿意分手,并不断向小李发送骚扰信息,进行言语纠缠,甚至发出各种威胁:如果真要分手也可以,但是要付给他10万元分手费,否则就在网上曝光她的信息。
小李最终不堪压力选择了报警。
接报后,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小李提供的相关线索仔细分析了案情,因该男子身在外省,便决定让小李先假装同意不再提分手,稳定对方的情绪,然后提出想见一面,把违法行为人诱至坪上镇。
男网友果然欣然同意,隔天便从外省赶了过来,兴高采烈的准备赴约。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酒店门口等待他的不是小李,而是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目前,违法行为人孟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蜀黍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来源:临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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