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作的约定、承诺、样板间的展示、沙盘模型、图片说明以及广告宣传和其他有关交易条件。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指出:很多人通常是基于对开发商的口头宣传、样板间的展示、沙盘以及宣传材料的认知而购买的商品房,这些因素也都是购房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因素。《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销售宣传时,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和准确。第十五条明确定规定,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都应当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开发商的宣传、样板间、沙盘等都应该在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和体现,这才符合购房人购房的初衷。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通过在合同约定一切宣传材料皆无效的方式,从而否认自己销售时所做出的宣传和承诺,进而逃避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这就是明显的霸王条款的体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