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又来提醒各位驾驶人朋友了!
以下驾驶员朋友,
为了不影响您正常驾驶,
请尽快到车管所办理相关业务。
快看看您的驾驶证、行驶证
再看看以下的表格
如果有您,那就赶紧办理啦!
(如已办理可忽略)
0 1
应审验人员名单
0 2
应换证人员名单
0 3
应检验重型货车、挂车名单
0 4
应报废重型货车、挂车名单
相关处罚
1、逾期未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逾期未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3、满分未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4、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以上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6、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暂扣机动车,并对驾驶员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并记3分。如果车辆逾期未年检,超过三个周期将被“锁定”,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则会被强制注销。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可直接拒绝赔付,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车主的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车友奔走相告
应审验、应检车的驾驶人
抓紧前往车管所
办理相关业务!
据:德州交警三大队。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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