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该文件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也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那么,这个几乎涉及到农民生活方方面面的文件,对农村征地拆迁有何影响呢?
首先,在乡村建设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立足于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固然是好事,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也需要继续实施,但不能“见房就拆”。文件还明确指出,对违规乱建行为要严肃处理,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这也是中央对农民居住权益的保障举措,在村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农民上楼,一方面能够保障农民权益,减少矛盾;另一方面也更有利于促进乡村建设。如果在实践中遇到违法征收被强迫“上楼”的情况,一定要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农村改革方面,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也强调,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十分敏感和复杂,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文件还强调,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而文件中提到的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的开展,对于一些以土地经营为生的农民朋友们来说是个大好消息,使其更能安心地扩大规模进行土地经营,改善生活条件。
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几乎都讲全了,如同给农民朋友们喂了一颗定心丸,我们也希望各地都能够严格按照中央的精神来建设美好新农村,但您也要注意了,如果您在实践中依然遇到了违法征收拆迁问题,一定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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