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已经过完啦,对于去年考过一建的小伙伴们来说,或许新年的第一件喜事就是,过不来多久,就可以拿到一级建造师证书啦。
但是,有的小伙伴就比较疑惑了,主要是因为他们同时拥有一、二级建造师证,对于他们来说证书应该怎么注册呢?下面我们一起看吧!那么问题来了!
对于同时拥有一、二级建造师证的小伙伴
证书应该怎么注册?
那么一建和二建证书可同时注册吗?
1.一建二建证书是同一专业
如果一建和二建是同一专业,那么就只能注册一个。如果二级建造师已经注册,再想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话,那么就需要先把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掉后再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2.一建二建证书不是同一专业
如果二建证书跟一建证书是不同专业,那么可以同时注册,只需要将这两个证书注册到一家单位即可。
这种情况下,两个证书就只能在本省使用,因为二建目前原则上只能注册在本省(除了陕西、西藏、福建3地打破地方区域壁垒允许跨省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全国注册的文件还没有正式发布,而一建证书是可以在全国注册的。
二建证书注销注册如何办理?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二建证书注销后会被回收吗?
对于建造师在注册期间内,且符合注销规定的情况下,注销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时,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章是会被建设主管部门收回的,且如再次申请注册的,将会被视为初始注册。
如果是注销的是“注册证书”,应该是可以重新注册的,如果注销的是“执业资格证书”就要重新考了,但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注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当注册证书丢失或者破损时应该去哪里补办?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中就有详细的补办的方法: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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