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谨防动物伤人 供图
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谨防动物伤人 供图
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谨防动物伤人 供图
云南网讯(记者 郭丽 通讯员 张婷滨 罗小春)2月19日凌晨1点50分,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警称在县城新民江大桥上看见一只疑似狗的动物。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拨打报警人电话,了解情况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
次日,在镇沅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一只体形细长,嘴尖,耳朵大而且直立,脊背毛色呈黄棕色,耳背呈黑褐色,四肢呈黑色的动物引起大家的注意。镇沅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龙飞飞介绍,“我和同事到达现场后,通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它的攻击性不是很强,趁其不备,民警与报警群众一起利用收纳箱将其罩住后带回。”
经民警初步比对,该动物疑似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赤狐。
目前,该动物暂时收养在镇沅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身体状况良好,相关材料已上报有资质的部门做物种及保护级别鉴定。
龙飞飞说,时下正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森林公安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在明显提高,同时要提高警惕,野生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如遇此类情况请大家及时报警,避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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