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县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缴费最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非政策规定的特殊情形,超出最终截止缴费期的不再受理参保,未在规定时限内参保缴费的对象当年度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目前,距离最终截止缴费时间已不足10天。
若您或您的家人(包括小孩)尚未办理参保登记与缴费,请您务必于2月28日前,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或通过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进行线上缴费。
按国家2021年度缴费新规定,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未能在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城乡居民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280元和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一次性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湘阴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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