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日本的现代警察制度是由明治政府创立,于1871年(明治4年)9月1日设置的“逻卒”就是日本现代警察的雏形。但是,在明治时代之前的江户时代,日本也是有警察来完成执法任务的,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日本江户时期的警务制度。
旧日本的武士时代(Samurai Period),出现了城镇地方执法官(Machi-Bugyo)。江户时期(Edo),地方执法官负责一个城市地区(称为machi kata)的行政和司法,不仅在江户幕府设立这个职位,其他地方也设立有这个职位。江户之外的地方执法官会在官职前加上地名,比如大阪地方执法官(Osaka machi-bugyo)。
江户时期的jisha-bugyo掌管寺庙和神社,kanjo bugyo掌管财政,加上地方执法官被称为“三官”(san bugyo),这些人员也都是议会厅(Hyojosho)的成员,也参与幕府的事务。地方执法官站里一般设有2名官员,江户早期的官站被称为daimyo,后来改为hatamoto(旗本),是一种早期形式的警察局,成为幕府的下属机构。
地方执法官每天早上要到江户城向幕府的老中(Roju)汇报工作,或是参加会议。下午举行审判,一直工作到深夜。由此看来,这个官职的工作还是很辛苦的,据悉在职期间的死亡率也很高。
1631年,幕府建立了执法官办事处(machi-bugyo-sho),地方执法官的住所成为办公场所,住所里还建有法庭(shirasu,字面意思是白沙区),便于完成他的工作。这一时期地方执法官的控制范围仅限于江户城域,执法权不包括占据江户一半以上土地的武士住宅、神社和寺庙。后来,幕府将城域地区的寺庙和神社的控制权移交给了地方执法官。1818年,江户地区在地图上被正式划上红线(shu biki),由地方执法官控制的地区被划上黑线(sumi biki)。面积大致相当于东京15个区的面积,也就是东京的城市体系始建时的面积。
machi-bugyo-sho一词来源于幕府下设的官站,其确切的名字是go-bansho(警务站),市民们也将他们称为o-yakusho(政府官员)。
江户时代设立了2个区域的执法官办事处,分别是北部(kita)和南部(minami),采取月轮换制,每个办事处的doshin警官一般在指定的城镇居民区(jishinban)巡逻,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采用的是月轮换制,但是2个办事处还是有自己的控制区域。执法官办事处的doshin警官分散在江户市的各个地区,并不像现在警察局的XX分局那样集中在某个地区。
在案件审理上,每月轮换制度之下的民事诉讼由北部和南部办事处交替受理,包括正在调查的刑事诉讼。各办事处受理的法律诉讼如果在轮值期间没有完成,那么要等待下次轮值时继续完成。
kita和minami这两个词是用来确定办事处所在地的,并非正式名称。因此,当一个办事处发生迁移时,各办事处之间的位置关系发生了变化,另一个没有迁移的办事处的名称也随之改变。1707年,一名执法官的住宅从东八桥大门内搬到最南边的Sukiya-bashi桥大门内,新居所的位置更靠南,所以被称为南部办事处。原来位于Kajiya bashi桥内的原南部办事处就改称为中部(naka)办事处,原来位于Gofuku-bashi桥内的中部办事处改称为北部办事处。
幕府时期,日本还设立了Yoriki警官的职位,级别高于doshin警官,都负责协助最高地方执法官办案。地方执法官办事处下属的Yoriki警官负责城镇的民事事务,发挥着行政、司法和警察的职能,可以认为是当时警察局的负责人。此外,当时还有Uchiyori警官,是地方执法官的私人家臣,可以认为是地方执法官的警察总部机关的负责人。
Yoriki警官可以骑马,顶级的Yoriki警官年俸二百几十担(石)的大米,比Hatamoto(幕府将军的直属家臣)还要高。Yoriki警官的住房面积标准是300吐蕃(tubo),1t约合3.3平方米,算下来就是1千平米的住房。但是,yoriki警官不允许与幕府将军会面,也不允许进入江户城堡(Edo cas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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