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周扬 文/图)佩戴头盔,规范行车,安全出行,保护自己。日常生活中,总能听到这样的宣传,可就是有人无视安全的重要性,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终酿惨祸。
笔者从彭山警方获悉,近日,该局通报一起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后从彭山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这是一起典型的不按规定行驶、未规范佩戴头盔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据介绍,事发彭山区一十字路口,事故造成一死一伤,摩托车彻底报废,搭车人当场死亡。当天下午5时许,谢某(男)驾驶一辆川Z001**二轮摩托搭乘着妻子陈某(女),从滨江路往南门口行驶,途经锁江路与岷江路交叉路口时,不按规定车道进入路口,与右方路口张某驾驶的川ZHX9**的轻型货车发生相撞。碰撞时,谢某夫妇佩戴的头盔因未系稳滚落一旁,两人倒地头部遭受强烈撞击,谢某身体多处受伤,妻子陈某当场死亡。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按规定车道行驶。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保命,千万别因为怕麻烦而丢掉生命“防护屏障”。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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